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客观性、公正性、科学性、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,增强司法鉴定社会影响力,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,特作如下承诺:
一、自觉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
二、自觉遵守司法鉴定程序、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;
三、自觉遵守执业守则,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;
四、诚实守信、文明礼貌、着装整齐、服务热情;
五、廉洁自律、诚信执业;
六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;
七、服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对明确的违诺行为进行处理或处罚。
八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则,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执业;
九、坚决杜绝人情鉴、金钱鉴、权力鉴等现象,反对不正当竞争,树立诚实守信执业形象,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,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维护司法公正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!
以上承诺,诺出必践,违诺必究。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!
监督电话:0531-86927118
联系人姓名:魏正杰
邮箱:sdskxygt@163.com
山东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